加州法院裁定亚马逊对缺陷产品造成伤害负责任

    8月13日,加利福尼亚州上诉法院裁定,亚马逊公司应该向其他传统零售商一样,对通过其电子商务线上市场销售的缺陷产品所造成的伤害负责。这一判决推翻了此前圣地亚哥高级法院的裁决。

    除了自己销售商品之外,亚马逊还允许第三方卖家在其网站上销售商品。这些卖家可以将产品存放在亚马逊的仓库中,也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发货。

    上诉法院发现,在原告安其拉·波尔格(Angela Bolger)从亚马逊第三方卖家Lenoge Technology HK Ltd购买更换笔记本电池的每一个过程中,亚马逊都发挥了关键作用。Bolger声称,当她把笔记本电脑放在大腿上时,电池突然起火,导致她的胳膊、腿和脚严重烧伤。

    上诉法院表示:“无论我们如何描述亚马逊的角色,无论他们是‘零售商’、‘分销商’,还是仅仅是‘销售促进者’,他们都是将产品出售给消费者的关键。”

    此前亚马逊曾面临多起诉讼,要求其对第三方卖家销售的缺陷产品所造成的伤害负责,大多数法院的结论是,根据各州的产品责任法,亚马逊本身并非“卖家”,但是也有少数判决却反其道而行之,允许消费者起诉亚马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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