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沈阳万鑫酒店”火灾,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_玻璃专区_幕墙网

   2020-10-03 幕墙网sxxjymy40
核心提示:编辑:门窗资源网 坤书
中国幕墙网ALwindoor.com 导读:随着中国的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各地的高层或超高层住宅(词条“超高层住宅”由行业大百科提供)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近几年出现的住宅建筑火灾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及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如何保证高层及超高层住宅建筑人员在火灾情况下的安全的问题。   “万鑫大火”事件回顾:2011年2月3日午夜刚过,兔年的钟声刚刚敲响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200多米的高楼被大火吞噬,火灾再次敲响消防安全警钟。 2月3日凌晨,消防人员乘云梯灭火,但起火大楼太高,灭火遇到困难。 经查明火灾系因烟花鞭炮引发,鞭炮为人们带来节日喜庆气氛的同时,不仅带来严重空气污染,而且对消防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当时,记者在凌晨1点多赶到现场时,南面152米高的B座已经完全燃烧,数百名群众在现场围观,200多辆消防车和警车集结在周边待命。但由于现场的云梯车高压水枪只能喷射到10层左右,以上的火势无法控制只能看着烧。在2点30分左右,B座公寓楼基本已经完全烧光,只剩下主体框架(词条“框架”由行业大百科提供),火势逐渐蔓延到A座和C座写字楼。   对比A、B两幢大楼,由于使用不同耐火性能的门窗系统,结果截然相反,B座外墙保温材料付之一炬,门窗系统破裂,烈火引燃室内物品,并继续向周围蔓延,室内过火面积1万平方米,损失惨重;A座保温材料(词条“保温材料”由行业大百科提供)燃烧(殆)尽,但A座的防火门窗(词条“窗”由行业大百科提供)系统完好,坚固的屏障阻隔了烈火、浓烟的冲击,室内物品大致完好,生命无一伤亡。   沈阳“万鑫大火”的启示:在安装B1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配套使用具有防火性能的外窗,是抵御火灾蔓延简单有效的措施;按照新建规的要求,对于54米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户设置避难间,将大大提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同时,如果外窗在火灾时具有自动关闭功能,更能提高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   高层建筑避难间——生命安全的保障 本视频由“金刚玻璃”提供
  为了增强高层住宅建筑的安全性,在2015 年5月1 日执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增加了高层住宅建筑设置避难层的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且不应小于24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其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小时。(同时满足:应靠外墙布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根据GB 50016新建规的精神,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J26-2017)在8.9.3条也做了类似规定,明确要求用于住宅避难间的外窗宜具备火灾时熔断器熔断后自动关闭功能。这里,对高层住宅避难间外窗要求具备火灾时自闭功能主要出于以下考虑:1、在对建筑外窗有耐火性能(完整性)要求的同时,隐含了安全性的要求的前提,即窗的自闭装置至少具有热敏感元件自动控制关闭窗扇的功能,否则窗户的火灾安全性无保证。其次,避难间需要日常通风,常处于开启状态,家庭成员由于外出原因,住宅常处无人状态,如果防火窗不具备自闭功能,那么火灾时无异于形同虚设,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避难间作为家庭住宅的临时避难场所,在高层火灾人员疏散困难的情况下,可为逃生争取宝贵时间,对于在火灾情况下保护人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也体现了新建规以人为本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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