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2011年10月26日在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四川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摘要:
一、贯彻实施消防法的基本情况
2009年重新修改后的消防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消防法的贯彻实施,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眉山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坚持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全面确立了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全市无重特大火灾发生。二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将消防法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学校法制教育内容,两年来,共举行大型消防专题宣传活动12次,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120期,培训各类人员7万人次,开展各种消防和应急演练320余次。三是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关。两年来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设计审核388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20个。四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09年以来,消防部门共依法检查单位6743个,排查整治火灾隐患2421处,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71份,拘留3人,临时查封单位或场所5家,罚款220余万元。在今年8月开展的“飓风-A”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警力2803人次,检查单位1396家,发现火灾隐患19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1份,临时查封20家,立案调查126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5份,罚款45.615万元,责令“三停”3家,行政拘留11人,有力地惩治了一批消防违法行为。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装备,2009年以来,全市财政共投入消防经费4766.7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1388万元用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新建消防站1个,对119指挥中心进行了改造升级,启动了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购置消防车12辆和消防器材1800余套,新增市政消火栓234个。六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市、区县分别依托消防部队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成立了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队伍训练和装备水平不断得到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有了较大提高。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消防部队共接警3684起,出动车辆4164辆次,出动警力25660人次,扑救火灾313起,抢救财产价值5712万元,今年7月17日下午成功处置了发生在我市成乐高速眉山段车载12吨岩石乳化炸药车燃烧事故,避免了一起恶性爆炸事故的发生,受到了市委的通报表彰。在青海玉树地震救援、“7.1”华森饲料厂房垮塌、仁寿“7.25”特大暴雨等抢险救灾行动中,我市公安消防部队冲锋在前,为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作出了应有贡献。2009年市公安消防支队被消防总队评为连续三年“三无”(无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无泄密事件)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灾后重建先进单位,2011年支队党组织被公安部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火灾事故仍处在多发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诱发火灾的因素日趋增多,火灾事故发生比较频繁。2009年至今年7月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312起,过火面积20459.5平方米,受灾48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757.2255万元,仅今年8月17日至18日中心城区就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仍然面临着火灾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