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8月26日,贵州黔东南州岳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消防部门予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连日来,天柱大队深入辖区木材加工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黔东南州岳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针对检查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当场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为了维护辖区的消防安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黔东南州岳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给予该公司罚款壹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目前,消防部门已按程序进行告知,当场所张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加贴了封条。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组织落实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来稿单位:贵州黔东南州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