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大连市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9时18分53秒

    慧聪水工业网 监察执法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手段和重拳利器,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大连

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进行秸秆焚烧巡查

大连

执法人员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情况 

大连

开展碧流河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近年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指示,全力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推进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以“严格、公正、服务、及时、规范”十字为目标方针,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大连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百姓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严格

    依法办事,树立环境执法底线思维

    坚持严格执法,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主要途径。面对当前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以加强现场监管为着力点,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排污单位现场监管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严格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针对多年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重拳出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5件,罚款8152万元,罚款数额占全省的48.9%。2017年以来,每年开展“利剑斩污卫蓝行动”“利剑斩污碧水行动”等专项执法工作,分时段精准开展扬尘、VOCs、锅炉、河流等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推进精准执法。大连市在全省率先使用无人机航拍遥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矿山环境监管、秸秆禁烧等工作,有效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检查,解决了特殊领域执法人员无法现场监管的问题。建成“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在线监控施工工地PM10,监测数据直接与辖区执法人员手机APP链接。在媒体上开设扬尘管控“红黑榜”,定期曝光整治不力典型案例。

    以强化案件后督查为落脚点,监督违法行为整改。大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盯问题整改,力求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污染隐患的情况作为结案的前置条件,从根本上扭转“只罚款不纠错”的问题。2019年供暖季前夕,面对空气质量恶化的严峻形势,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持续发力,开展燃煤锅炉行业专项检查,通报10起涉气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达到对违法企业惩治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引导企业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物排放。

    在严格的执法保障下,自2017年以来,大连市连续三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2017年300天、2018年317天、2019年302天,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公正

    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一视同仁

    公正,是执法的“生命线”。大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贯彻法制思维、公平原则,全面坚持和提高执法公正性,为企业发展营造平等竞争环境。

    强化源头设计,扎紧制度笼子。生态环境执法必须行之有规,避免权力任性、权力滥用。大连市从源头着手,编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修订《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大连市环境保护行政裁量权制度》,共梳理细化各类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条款千余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立法意图与行政目标,按照不同违法情节明确处罚裁量标准,确保企业被公平对待,极大避免了处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实现立法与执法的无缝对接。

    强化过程管理,以阳光执法公平对待执法对象。在执法机制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集体会审、联审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和执法案件质量考核。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制度,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若干规定》,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推出落实执法检查审批、登记与报告制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增强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维护执法对象合法权益。保障执法对象复议、诉讼等权利,是构建开放、透明、阳光执法机制必不可少的途径。2019年1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行政复议听证会。某水产品加工企业因废水超标排放先后收到区生态环境部门3次行政处罚,企业对第三次处罚存在异议,提出复议申请。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上,双方就调查取证、采样监测、处罚程序、法律及标准适用等众多争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主持人认定第三次行政执法行为存在问题,建议撤销处罚决定。由此,双方达成和解,第三次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听证会结束后,企业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门能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召开听证会,倾听企业诉求,我们对复议结果非常满意。”

    服务

    为百姓排忧,为企业解难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对群众的投诉第一时间回应;同时积极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统筹好监管的力度和服务的温度,既实现严格执法,约束污染企业,也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提高污染治理的能力水平。

    ——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把信访处置满意度当成最大政治、最高要求,持续加大环境信访工作力度。市局党组坚持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系统环境信访工作会议。每年的信访工作会议,都要总结研究和部署全年环境信访工作,树立环境信访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典型,推广先进环境信访工作经验。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投诉渠道整合,在全国率先开发了一体化受理、分级办理的信访投诉云平台,实现了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6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直接批示解决重点信访案件150次,并深入现场解决问题,分管副局长及各分局一把手亲自处理环境信访达251件,有效推动了一批棘手的环境信访问题得到解决。

    2016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环境投诉案件49188件,所有案件均及时转办和查处,案件回复率100%,案件办结率100%。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先后荣获了“大连市五一劳动先进集体”“大连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民心网先进单位、大连市民意网先进单位、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等诸多荣誉,在辽宁省民心诉求办理综合成绩中位列14个市直环保局第一名,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冰被辽宁省民心网评为“重视民生好领导”。

    ——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下大力气帮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2015年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前,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新环保法来了——你准备好了吗?》的讲座,重点讲解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的环境保护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为便于企业理解和遵守新环保法,组织编印了《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宣传手册(企业版)》,将新环保法中企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图片,图文并茂的进行了解读,并附录相关配套文件及典型案例,更好地帮助企业懂法、守法,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防疫工作形势,为大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现企业减负与绿色发展两不误。经对严格筛选,全市累计纳入“正面清单”企业367家。对这些企业,将充分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和移动执法等多种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

    推行“正面清单”制度并不代表放松环境监管,而是进行分类监管、精准执法,少去污染轻、风险低、自觉守法的企业,重点监控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对纳单企业坚决做到无事不扰、违法必究,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调出清单。

    及时

    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狠抓“一案三制”建设,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保障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的高度,深入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2019年“利奇马”强台风过境大连,为做好全市台风、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防范和应对工作,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防台防汛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全市重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重点核技术利用企业、畜禽养殖企业、1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及24条汇水河道进行了排查,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4个,均立即完成整改,全市未因恶劣天气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扎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每到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均向社会公布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电话,全市各地区均有监察执法人员到岗值班,随时解决环境问题。以2019年国庆期间为例,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235家企业开展了环境应急隐患、臭氧高发期错峰生产管控等巡查工作,每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对全市12家重点放射源探伤企业进行了辐射安全检查,对全市10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19家危险废物收集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涉环保重大信访事件。

    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进行专项应急演练。2019年,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和组织了两次市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12次县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两次市级演练,一次是参与市政府在松木岛石化产业园区组织开展的大型石油化工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跨区域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演练真正做到了贴近实战,突出了“以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另一次是组织开展大连市碧流河水源地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全市涉水源地各部门的应急装备、应急通讯和作战能力,促进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和配合,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和处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2次县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内容包括水源地油罐车泄露、重型热处理厂导热油泄露、储油罐接卸进油作业发生跑冒油等。通过系列应急演练行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规范

    推进执法能力水平现代化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为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不断完善规范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全力保障执法检查工作。在环境执法检查中,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扎实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一律履行法制审核程序。

    科学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为指导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有条不紊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本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每年都详细制定了《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内容、检查比例,并强调各单位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和专项行动要贯彻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相关要求,切实做到应罚尽罚、应移尽移。

    全面公示环境行政执法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全面公示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权责事项、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还通过信用中国(辽宁)网站、大连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以及大连市公共信用目录与数据管理系统定期公示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此外,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热点问题,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19年,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87条,随机抽查结果2451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面记录执法过程。为切实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到实处,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研发了移动执法系统。目前该系统涵盖了万余条监管对象信息,收录了大量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在方便执法人员快速查询企业地址、工艺流程、排污情况等基本信息的同时,也为执法人员提供准确的执法依据。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人员可以做好现场检查、文书制作、现场打印等信息记录工作,也可以完成拍照、录像、录音、导航定位等现场取证工作。特别是移动执法系统具有任务流转情况全程可追踪、执法检查记录系统自动留痕且不可删除或更改等特点,有力地规范了执法行为。目前,全局236名现场执法人员已全部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此外还配备了194台执法记录仪,便于执法人员记录执法过程。

    履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对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及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同时,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细化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和责任追究的事项,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规范可行。

    加强行刑联动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大连市环境保护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刑事与司法衔接联席工作协调会。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定期会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部门之间互通信息,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构建全市上下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格局。2019年,全市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1起,抓获嫌疑犯41人。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在今后的生态环境执法中,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推进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服务、及时、规范”的十字方针,促进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以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让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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