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户须缴纳两年物业费采暖费 道理何在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6时45分20秒

    【慧聪供热采暖网讯】“我们已经盼了4年,回迁楼好不容易建成了,开发商竟要求我们缴纳两年的物业费和全额的采暖费,否则就不给入户钥匙,而且临时安置补偿款也不给,这是什么道理?”市民石女士是参业小区的回迁户,按正常计划,她应该已经拿到了入户钥匙,但开发商提出的入住要求却把她挡在了小区门外。石女士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出面协调解决此事。

    延迟回迁 办理入住遭拒绝

    市民石女士是普阳街与同心路交会处附近参业小区的回迁户,在2011年7月7日与长春江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规定,过渡期为18个月,在2013年1月7日将安置房屋交给拆迁户。

    “因为多种原因,回迁房一拖再拖,到期也未能交房,直到今年8月6日才通知我们办理入住手续。”11日上午,市民石女士告诉记者,在此期间,他们也曾多次询问过开发商,对方一直表示房屋在建设中,让回迁户再等等。因为相信了开发商,他们就一直等待着入住新家。

    “但在办理入住时,开发商却提出了多种无理要求,要是不答应就不给入户钥匙。”石女士称,因为他们不满开发商的要求,至今未拿到入户钥匙。

    一问:为何缴纳两年物业费

    在办理入住时,开发商让回迁户缴纳两年的物业费,否则不给入户钥匙。“物业费一交就是两年的,如果第二年开发商不管了,这笔物业费我们该向谁要呢?”石女士表示,他们曾咨询过其他小区的业主,得到的答复是物业费都是收一年的,他们对开发商提出的这个要求非常不满意。对此,长春江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先生表示,因为开发商暂时无资金完善小区的各项设施,为了更好地为业主服务,他们只好收取业主两年的物业费。

    “这笔费用完全用在业主的身上,开发商不会挪为他用。”孙先生说,他们管理小区最少是两年,不会在中途退出的,这一点请广大业主放心。

    二问:消防设施配套费是啥费用

    石女士告诉记者,在办理入住时,开发商还提出了一个她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的费用。“这个费用是消防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240元。”石女士说,她也咨询了其他小区的业主,这些业主都没有交过消防设施配套费,这到底是啥费用呢?

    “参业小区初审规划时是4栋建筑,但在规划终审时,相关部门规定要建5栋,其中5栋为该小区消防配套使用。”孙先生表示,这笔费用的支出成本预算到每平方米为240元。

    孙先生说,这笔费用开发商承担了,回迁户是不用承担的。“可能是工作人员没有听清楚,也可能是回迁户听错了,才让回迁户产生了误会。”

    三问:办理入住为何交一年采暖费

    “因为是新入住的小区,第一年冬季我们暂时不会入住,就不需要供暖了,但开发商却说,不管冬季在不在小区居住,都必须缴纳全额的采暖费,否则不给入户钥匙。”石女士称,据她了解,如果不需要供暖的话,只需要缴纳20%的基础热费,为何开发商要求全额缴纳呢?

    对此,孙先生表示,他们是代供热公司收取的采暖费,供热公司要求第一年必须全额缴纳采暖费,他们也是这样传达的。

    如果业主不缴纳全额的采暖费,供热公司将不会给小区开栓供暖,为了广大业主冬季的供暖,他们才收取全额采暖费的。

    四问:临时安置补偿款为何不发

    “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定,在房屋安置过渡期内,开发商为拆迁户发放临时安置补偿款,每个月、每平方米15元,每6个月发放一次。”石女士称,在协议规定的18个月内,开发商都如期发放了临时安置补偿款。

    石女士表示,在延期交房的过程中,不知何故开发商发放临时安置补偿款只到2014年1月。“我们曾经询问过,对方称在办理入住时会给出答复。但在办理入住时,对方却说这笔费用不给了。”石女士说,这笔费用是他们应该得到的,开发商为啥不给了呢?

    “我们也理解回迁户的想法,但因为资金问题,这笔费用确实发不了了。”孙先生表示,因为房地产市场售价下滑,公司无力支付剩余的临时安置补偿款,为了完成进户、验收等事宜,对于剩余过渡期补偿款将不再发放。

    孙先生说,因为公司资金确实不足,才做出这样的决定,事先也和业主交流了此事,希望业主能够谅解。

    新闻快评

    风牛马捆一起

    捆绑收费花样百出,物业费和临时安置补偿款本来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儿,却被有些人捆绑在一起强势收钱。此楼属于回迁楼,应该得到补偿款的回迁户,有些属于家庭比较困难。他们尽管经济困难,但也是有尊严的,尽管生活中的确有当“老赖”找借口拒交物业费的主儿,但这不应该成为把这些人事先设定为可能不交物业费对象的理由。其实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规定,这个小区在2013年1月7日将安置房屋交给拆迁户。开发商近期才交房,已经失信在先,一个失信者凭什么不信任业主?再者,延期交房的滞纳金又该怎么算,在一切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开发商又弄出强迫业主事先缴纳两年物业费的规定,缺钱进行设施建设等理由也不应该成为提前收取两年物业费的借口。既然担心收不上来物业费,就应该把天价消防费、采暖费等事情跟居民说清楚,再按规定收取物业费,不能像个指挥官似的,大手一挥,就是要钱。

    失信者强迫别人交钱的同时,其实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一个业主,是否担心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两年就携款私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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