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均可获奖励

   2020-07-10 门窗幕墙sxxjymy6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0日 09时23分27秒

    据报道,近日第五届纯低温余热发电峰会在上海落幕,会议再次引起了余热发电行业关于新老技术的研究和探讨。同时,建材工业的节能减排 工作也一直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节能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 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以获得中央财政的奖励。
    据了解,中央财政明确对节能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包括国家确定的“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每年财政部会同发改委印发项目申报指南。
    奖励额度是根据节能量和奖励标准计算确定的。每节约1吨标准煤,东部地区奖励200元,中西部地区奖励250元。节能量由企业报告,奖励资金先按企业申报的节能量预拨60%,项目实施前和竣工后由财政部委托机构审核确认,根据审核确认的实际节能量清算拨付奖励资金。
    根据现有办法,中央财政目前只对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给予奖励。对于节能量在1万吨以下的项目,现在有些地方也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奖励,财政部对此也表示支持。
    专家认为,按照目前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窑上纯低温余热发电之后,一年节约2万吨标煤来看,企业一年的奖励可以达到400-500万元。此外,工信部还有其他补贴资助。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