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反恐罚单”:快递公司不查验包裹罚15万

   2020-10-04 聪慧网sxxjymy5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10月04日 10时14分01秒

    9月25日,江苏沭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jymycn"(shuyang_police)对外发布消息称,当天,沭阳县城区一家快递公司涉嫌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被罚款15万元。

    沭阳公安称,这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宿迁市对违法企业开出的首例“反恐罚单”。那么,这家快递企业为何吃罚单呢?

    时间回溯至8月5日,沭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办理刘某等人涉嫌贩毒案件时,发现自2017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多次通过快递贩卖冰毒。

    民警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将冰毒藏匿在玩具娃娃中,通过快递贩卖,而快递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对包裹进行查验和实名登记,造成冰毒通过寄递渠道流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宿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指导下,经过调取快递面单和现场视频监控,确认沭阳一快递有限公司有3家网点存在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开箱验视的违法事实之后,沭阳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邮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据沭阳公安的消息称,9月25日,宿迁市邮政管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对公司主管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沭阳公安表示,该案中的违法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开箱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

    至此,沭阳公安希望通过该案警醒教育大家,反恐无小事。特别是寄递从业人员一定要谨记违法成本,认真履职,做到不收寄禁止寄递物品,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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