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增订资源再生绿色产品认定规格

   2020-08-16 聪慧网sxxjymy23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8月16日 23时03分59秒

    【慧聪食品工业网】2015年2月26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发布经工字第10404600900号令,修订“经济部资源再生绿色产品审查认定办法”第五条附表:资源再生绿色产品认定规格。

    此次修订扩大了厂商申请的范畴,要点如下:

    1.为扩大非窑烧砖类建材项目的适用范围,并依据相关标准项目,将原适用的产品种类予以扩增,故修订“六、非窑烧砖类建材”认定规格,新增磨石子板及磨石子地砖、装饰混凝土砖、高压蒸气养护轻质气泡混凝土砖、建筑用水泥瓦及高压弧脊形水泥瓦等五项产品认定标准。

    2.资源再生绿色产品认定规格项目以工业用途的产品为主,为扩大厂商申请的范畴,故新增“九、铝锭”及“十、活性碳”等两项产品认定规格,并依产品类别订定废弃物来源、认定标准、检测/计算方法等规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