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学生宿舍空气源热泵竞争性磋商

   2020-07-17 聪慧网sxxjymy110
核心提示:发表于: 2020年07月17日 17时51分15秒

    【慧聪热泵网讯】项目名称:鳝溪校区学生宿舍空气源热泵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YS[CS]2017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赵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228605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赵:0591-87679372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01-02单元1001-10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学生宿舍空气源热泵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a1投标函_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_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_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_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_a11投标保证金_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456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12日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30日17:42至2017年07月07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01-02单元1001-100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12日08:30至2017年07月12日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01-02单元1001-10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12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01-02单元1001-1002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报价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根据报价人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报价人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报价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赵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优惠内容及幅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优惠内容及幅度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 sxxjymy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用户协议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浙ICP备16039256号-5  |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814号